山东临沂市兰山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:7月11日,网传兰山区一饭店因拍摄发布菜品视频被认定为“违法广告”,并面临高额处罚。兰山区高度重视,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。
经初步调查,2025年2月15日,当事人涉嫌在网络发布使用国家禁止食用的动物蛤蟆(中华蟾蜍)加工菜品的视频。3月17日,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,并于3月24日下达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。3月27日,当事人向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陈述申辩相关资料,并主动删除相关视频。5月12日,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综合具体事实和危害程度,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。目前,联合调查组正对该案执法行为开展进一步调查。
此前报道:
餐馆发布一条蛤蟆汤视频,市监拟罚款45万元,餐馆老板提起诉讼,官方回应
极目新闻记者 李贤诚
7月11日,临沂一餐馆老板向极目新闻记者反映,今年2月,她在网上发布了门店做的蛤蟆汤和一些昆虫菜品的视频,次月,其门店被当地市监局以涉嫌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为由,拟罚款45万元。由于对该处罚无法接受,该老板提起诉讼,要求撤销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。据悉,当地法院在近日已通过该案的立案审核。
张云(化名)的餐馆门店位于临沂市兰山区。张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,3月22日,她接到兰山区市监局工作人员的电话,称她发布的那段菜品视频涉嫌违法广告,让她去局里配合调查。因当时自己人在六七十公里外的娘家,并且身体不适,她在电话里回复会在规定时间尽快配合调查,对方也表示答应。随后,她便删除了那段视频。
然而,3月24日,一份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被人通过门缝塞进了餐馆。张云提供给极目新闻记者的这份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上写明,餐馆涉嫌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,且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,可从重处罚,遂拟对该餐馆罚款45万元。该《告知书》上写到,涉事餐馆有权进行陈述、申辩,并可以要求听证。自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、申辩权,未要求听证的,视为放弃此权利。
3月28日,张云在规定的5天内提交了《陈述申辩书》和《听证申请书》,表示她发布的视频并不是广告,而且也不存在违法行为。然而,兰山区市监局既不撤销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,也不做出最终的处罚决定,一直不给明确答复。此后,她只得提起诉讼,要求兰山区市监局撤销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。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在近日已通过该案的立案审核。
张云给极目新闻记者提供的当初所发视频及图片中,有一份标注为“蛤蟆汤”的菜品,以及多道昆虫菜品。张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,“蛤蟆汤”里的蛤蟆是指蟾蜍,都是她在当地市场购买的人工养殖蟾蜍,而昆虫是当地市场上常见的蚂蚱、蝉等等,没有任何野生保护动物。
极目新闻记者搜索发现,在短视频平台上,临沂当地的餐馆及食客也频频晒出“蛤蟆汤”这道当地特色菜品。山东本地媒体也曾报道,当地已有规模化的蟾蜍养殖,有农户通过养殖蟾蜍发家致富。
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因何认定张云的餐馆”涉嫌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“?11日下午,极目新闻记者向兰山区及临沂市两级市监部门求证,并留下电话,均未获回应。
极目新闻记者也联系了兰山区委宣传部,接线人员记录下记者电话,并称后续有人员回复,但截至记者发稿,未获回应。临沂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,经了解,该案件处于司法阶段,有最新情况再及时与记者沟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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